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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引黄济青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 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 所有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人人牢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
2) 一人安全,全家幸福。一人违章,众人遭殃。疏忽一时,痛苦一世。
3) 大事化小,教训难找。多看一眼,安全保险。多防一步,少出事故。
4) 小洞不补,大洞难堵。隐患潜伏,事故难除。居安思危,时时防备。
5) 安全教育,要到位。血的教训,记心里。酒后工作,生大祸。流动吸烟,火冲天。安全管理,处处严。消除隐患,无情面。
6) 四不伤害,三不违。平平安安,你我他。
1) 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
2)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面及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 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挂接、拆除电线、电器。
4) 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器物。
5) 严禁土方工程的侧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6) 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无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表墙、砖墙
7) 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9) 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及电线移动照明。
10) 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及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2) 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 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 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5) 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
6) 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 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 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 防火禁区和木工场地不准吸烟。
10)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堆乱放。
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气设备及安全“三宝”。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风口,下水检查口等“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保护。
6)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工地。高空作业生产必须系安全带,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7)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通道口等危险地区应有警示标志,夜间要改示警灯。